台灣大哥大針對今日與遠傳訴訟案法院宣判結果聲明稿

2016-05-23

遠傳主張台灣大違約使用C1及C4頻段,要求本公司10.058億損害賠償之議,感謝法官予以駁回。

  台灣大重申C1頻段之取得及C4頻段供2G使用,均為經NCC核准合法使用,法官雖宣判台灣大不得使用C1及C4頻段並申請繳回C4,同時也准許雙方可供擔保及反擔保,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本公司將向法院提出上訴,消費者之C1及C4頻段使用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