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治理施行原則及其架構
施行原則
本公司極為重視公司治理並依下述原則辦理,已符合公司治理之規範
1. 重要資訊之即時揭露
2. 董事會與經營團隊之良性互動與制衡
3. 維持一定比例之獨立董事席次
4. 設立審計委員會,確保會計師之獨立性與公平性
5. 設立公司治理委員會,以確保公司治理組織與制度之健全及有效運作
6. 採納高盈餘分配比例之現金股利政策
7. 員工分紅以全數發放現金方式為原則
公司治理之落實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構下設置兩個委員會,分別為「公司治理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
一、 「公司治理委員會」: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運作方式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委員會組織規章」辦理,以下列事項之治理為主要目的:
(一) 公司治理組織和制度之健全;
(二) 獨立董事和獨立監察人之提名;
(三) 董事會、監察人會暨所屬各委員會之運作。
二、 「審計委員會」: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運作方式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三、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之股東會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而為落實公司治理精神,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係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
本公司目前已有完善的資訊揭露制度,以確保股東能取得公司最新、最正確的訊息作為投資依據,以正確詳實、公平揭露為原則,即時提供各項有關於營運、財務、董事會決議、總經理之經營理念及方針等

法人說明會網路轉播活動訊息
99年第二季業績電話法說已於99年7月27日星期二下午4:00舉行。針對第二季營收業績以及99年第三季公司展望說明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