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介紹

  •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由九席學識經驗豐富的董事組成,設有五席獨立董事,超越上市公司規定之應設席次,為強化管理機能,於董事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均由全體獨立董事(賴冠仲、鐘嘉德、盧希鵬、陳東海及萬家樂獨立董事)組成,五席獨立董事分別跨足商務、金融業務、電信產業及資訊科技,具備執行職務所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董事長之經營管理及營運判斷經驗豐富,領導公司及股東獲取最大之股東權益。
  • 本公司訂有「董事選舉辦法」規範全體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另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就董事會績效予以評估,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彙總分析後,向董事會提出評估報告及具體改善建議方案。
  • 本公司認為有效的董事會運作是永續經營的根基,董事會主要職責在於監督,督促公司守法、即時揭露重要訊息及誠信經營;其次,與經營團隊維持良好的溝通管道及良性互動,指導公司業務之執行及重大決策之決議,以確保公司發展及保障股東權益。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負責協助董事會進行董事候選人之覓尋、審核及提名作業,以遴選適任之董事接班人選。
  • 本公司董事多元性目標:(一)獨立董事席次為全體董事席次之40%以上。(二)女性董事至少1席。(三)具備電信產業、財務、法務、商務、科技、投資及併購、金融科技、資訊科技、風險管理、營運管理、電子商務/行銷等專業背景及技能之董事各至少1席。
  • 目前獨立董事占比為56%,女性董事1席,董事會成員(核心能力如下表)為電信產業、財務、法務、科技、投資及併購、金融科技、資訊科技、風險管理、營運管理、電子商務/行銷等專業背景等領域之專業人士,符合董事多元化政策。
董事主要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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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成員
蔡明忠
蔡明興
賴冠仲
鐘嘉德
盧希鵬
陳東海
萬家樂
林清棠
林之晨
性別 國籍 電信產業年資 任職本公司董事年資 財務 法務 商務 科技 投資及併購 金融科技 資訊科技 風險管理 營運管理 電子商務/行銷 董事獨立性情形(註)
中華民國
25
25
中華民國
25
25
中華民國
24
1
中華民國
35
7
中華民國
7
5
新加坡
14
4
美國
34
4
中華民國
9
1
中華民國
9
6

◎上表係指露每位董事最主要之五項核心能力,本公司全體董事均具有風險管理經驗及能力。 ◎註:該獨立性指符合SEC Rule 4200規定。

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務
審計委員會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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