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安全及隱私保護

公司資安採用ISO 27001之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隱私保護則取得ISO27701之隱私保護管理認證,兩者均參考ISO 27005風險管理標準,鑑別與管理風險。台灣大設有資通訊暨個資隱私安全委員會,邀請獨立董事列席,投入資源執行管控,依法設置資通安全專責主管及人員十餘員,執行個資及資通安全管理制度所有事宜;每半年辦理內、外部稽核。其運作情形如下︰

  1. 總經理兼任資安長並指派主任委員,各群指派委員,每季開會一次。
  2. 委員會下轄各小組運作:
    • 維運小組:每季開會執行管控措施
    • 內稽小組:合格同仁每半年執行內稽
    • 緊急處理小組:主任委員依狀況召集
    • 行動寬頻小組:技術、營運主管指派

為落實資安與個資保護,台灣大規劃四大策略如下圖,完善保障客戶隱私及公司資訊安全。另由總經理兼任資通安全長,建立、推動及維護本公司資訊安全文化,統籌對抗駭客攻擊與企業數位轉型之重任,另由總經理帶領資通安全管理,以 top-down 方式制定出明確資安風險管理策略與多元資安解決方案,可以更有效地與其他高層管理人員和董事會溝通和協調安全議題,有效且快速綜理資安政策推動及資源調度事務,有利加速將資安融入企業營運的日常作業。林總經理成立AppWorks並兼任董事長,熟悉創新資安。Y22為台灣大資安元年,在林總經理帶領下,反詐戰警、安心call資安專案更轉化為營收工具。

2024年系統偵測阻擋違規外傳機敏資料共181件,阻擋率100%;2024年經證實之資訊洩漏、失竊或遺失客戶資料事件的總數為零。公司成立資通訊暨個資安全管理處,專責處理個資洩漏等隱私問題或事件,摘要處理流程如下。

  1. 事件發生時,資通訊暨個資安全管理處收到通報
  2. 資通訊暨個資安全管理處依據衝擊與處理時效進行分級後通報
  3. 若屬重大事件,則啟動緊急應變計畫
  4. 資通訊暨個資安全管理處追蹤處置並辦理預防改善措施

當執法機關向我們提出調閱、查詢顧客使用相關資訊,我們遵循主管機關制定之「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信通信紀錄實施辦法」、「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構)查詢電信使用者資料實施辦法」等規範,依內部嚴謹的管理流程審查是否符合相關法律程序及要件,不符規範者,拒絕提供,盡我們最大努力兼顧客戶的資訊隱私和言論自由權,以及在公共安全維護上提供合法的協助。因此,2024年接到270,578件執法機關有關來函,本公司提供資料之比例為99.98%。


資訊安全政策

台灣大哥大視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為公司治理之核心要素。本政策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代表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依相同程序辦理。

一、政策目的

為確保公司業務持續運作,強化資訊安全管理體系,維護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本政策旨在符合法令規範,有效且合理地降低營運風險,作為公司推動資訊安全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

二、政策目標

  1. 確保公司業務持續運作之穩定性
  2. 維持關鍵業務功能不中斷
  3. 保護客戶資料完整性,防止未經授權之使用或揭露
  4. 防止資訊與通訊資產之濫用或未經授權使用
  5. 強化對外部威脅(如駭客攻擊、惡意程式等)的防禦、監控與應變能力
  6. 防止人為疏失造成之作業錯誤或事故

三、資訊安全管理範疇

本政策依據 ISO 管理架構涵蓋 14 大管理構面,以防止因人為疏失、蓄意行為或天災導致之資訊濫用、外洩、竄改或毀損。管理範疇如下:

  1. 資訊安全政策之制定與評估
  2. 資訊安全組織之建立與職責分工
  3. 人員安全與教育訓練
  4. 資產分類與管控
  5. 存取控制
  6. 資料加密與防護
  7. 實體與環境安全管理
  8. 作業安全管理
  9. 通訊安全管理
  10. 系統開發與維護
  11. 供應商安全管理(含第三方資訊安全要求)
  12. 資訊安全事件管理
  13. 業務持續管理
  14. 內部稽核與其他相關控制
四、資訊安全稽核與評估

公司依 PDCA(Plan-Do-Check-Act)循環模式,指定全體員工具備資訊安全責任,並每年定期進行獨立且客觀之資訊安全稽核與評估,檢視政策落實狀況、法規遵循、技術防護及營運實務,以確保資訊安全政策之有效執行及持續改善。

為提升全員資安意識,全體員工每年須完成 3 小時資訊安全必修課程;資訊人員須完成 9 小時選修課程,業務人員須完成 3 小時選修課程。公司亦透過定期內外部稽核、資訊安全評估與技術檢測,持續精進資訊安全管理成效。

五、資訊安全相關業務持續計畫

台灣大哥大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 ISO 標準,參考風險評估與營運衝擊分析結果,設計包含天災、人為事件及資安事故等複合情境之業務持續計畫(Business Continuity Plans, BCP),並每年實施演練。演練報告須包含檢討與改善措施,經管理階層核准後持續精進。當公司關鍵業務無法持續運作時,將啟動替代措施與安全復原機制,以確保員工安全與營運持續,降低事件損失。

六、資訊安全事件通報與升級機制

台灣大哥大全體正式與非正式人員(含臨時人員及第三方派駐人員)如發現疑似資訊安全事件,須立即向直屬主管通報。主管應依事件性質通報相關權責單位及資訊安全官。資訊安全官如判定該事件屬資安事故,應依通報程序即時採取應變措施,降低潛在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