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保護

人權政策

台灣大哥大認為塑造充分保障人權的工作環境,與企業永續經營密不可分。認同並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全球盟約》和《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以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與當地法令規範,要求全體員工(含永久聘僱及臨時員工) 、 供應商、承包商及業務合作夥伴之營運活動,共同遵守本公司的人權政策要求,使公司所有成員、及客戶,均能獲得公平有尊嚴之對待。並透過人權評估等盡職調查,加強及提升內部同仁與利害關係人的人權意識。

台灣大哥大人權政策適用範圍及於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組織。本政策分為四大主軸:

支持國際人權公約
支持聯合國《全球盟約》原則,在人權部分,支持並尊重國際人權,公司不違反人權亦不與違反人權者同流合污;在勞工權益部分,配合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勞動組織公約》揭櫫目標,禁止任何形式之歧視、人口販運、禁止強迫勞動與童工、並提供員工同等報酬。不防礙員工結社自由、集體談判權;在環境部分,致力提升員工安全健康環境,遵循法規改善環境安全與衛生,保障員工的安全有效降低職災風險。並呼應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透過人權意識提升,讓利害關係人皆能受到尊重與公平對待。 我們保護員工免受職業危害,並已通過 ISO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我們並對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做出回應。 通過提高人權意識,我們確保所有利益相關者得到尊重及公平對待。
尊重職場人權
遵守當地相關法令規範,如勞動基準法和性別工作平等法要求,並落實職場多元性,不因性別、性傾向、種族、階級、年齡、婚姻、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工會會員為由,給予差別待遇或任何形式歧視,致力營造尊嚴、安全、平等、免於騷擾的工作環境。
落實資訊安全
作為資通訊服務的主要提供者,本於對人權隱私尊重,在消費者個人資料安全保護,以資訊安全委員會指導公司資訊安全政策並督導落實,導入 ISO 國際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將每一個牽涉到用戶個人資料的環節,落實專業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要求、及強化服務人員資安意識,並內化於各項作業活動,以達到最安全、嚴密的保障。
以核心資源回應社會需求
發揮產業特性,在天然災害發生當下,配合將防災訊息透過手機廣播通報訊息功能推播,提醒民眾注意防災。災害發生後,由關懷社會出發,積極降低通訊中斷時間,減緩客戶生命財產的損失。承諾並遵守《國際電信規則》規範,以實質行動致力推廣所提倡的行為準則。

我們有策略、有系統投入企業社會責任,從社會真實需求出發,結合企業核心資源,落實企業永續經營的理念;運用核心技術能力以及電信、網路與數位匯流資源,針對社會需求,具體實踐企業責任並創造更大社會效益。


台灣大哥大「人權盡職調查」流程

盡職調查範圍:台灣大哥大所有部門及子公司,包含整體價值鏈。並涵蓋新的業務關係,如合併、收購、合資企業等。

指導原則:聯合國《 世界人權宣言 》《 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 》《 信息通信技術行業的商業和人權 》 ,及國際勞工組織的 《 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 》 和國內法令相關法令,如 《 勞基法 》 、 《 性別平等法 》 和其他勞安相關法規。

人權盡職調查成果

涵蓋全集團及子公司,價值鏈:員工、供應商,客戶和社區,涵蓋率100%。

價值鏈 評估機制 涵蓋
(實施人權減緩措施的據點)
評估比例
上游 供應商 ESG永續自評估問卷 供應商(一階) 402 95%
(書面審查率,
詳細請參閱章節:3.4 永續夥伴)
自身營運 員工 問卷 台灣大哥大及子公司 10 97.6%
(發出942份問卷,回收919份。)
下游 客戶 366家直營店
299家經銷店
665
社區

結果顯示,15項人權議題指標皆落在「影響程度高,而發生機率與脆弱度低」範圍內。

本公司透過人權評估等盡職調查,加強及提升內部同仁與利害關係人的人權意識,調查流程如下:

STEP 1 蒐集 :人權風險議題指導

依國際規範,如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信息通信技術行業的商業和人權》,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和國內法令相關法令,如《勞基法》、《性別平等法》和其他勞安相關法規,與參考電信與相關科技產業之人權報告,蒐集基本人權、工作環境、機構安全等,每二年檢視「人權議題」列表。

項目 人權議題 2024 變動檢視
A 個資與隱私權保護 相關法令修正內容是提高「罰鍰」,現有情境可涵蓋。
B 童工  
C 孩童保護  
D 不歧視及反騷擾  
E 職場健康  
F 母性健康保護 政府修正「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現有情境可涵蓋。
G 工作與勞動條件保障 政府修正「勞動基準法」, 「最低工資法」,現有情境可涵蓋
H 強迫勞動  
J 人身自由與安全  
K 言論與表達自由  
L 集會與結社自由  
M 科技包容性  
N 社區居住品質  
P 文化保護  
Q 生物多樣性  

STEP 2 評估 :人權風險評估

2.1 焦點團體討論:

  • 召集全公司各事業群及子公司,多年負責人權議題的代表,每單位1~2人,組成專題小組,進行Focus Group 討論。各部門皆須代表參加,確保風險評估範疇涵蓋價值鏈全部範圍。
  • 依「人權風險議題清單」所列示的各種人權,逐一檢視TWM價值鏈(包括自身營運)中可能發生的人權議題及可能風險,評估每個價值鏈節點可能存在的風險,並針對可能受影響的群體(如供應商、員工、客戶、社區、弱勢群體等)評估可能會涉及到的人權問題。
  • 確定最終納入評估的潛在人權問題,並與相關部門確認。
  • 產出「人權風險評估問卷」。

2.2 問卷調查:

  • 發放「人權風險評估問卷」,問卷調查範圍含全公司所有事業群及子公司之各級主管。
  • 填寫人員包含以下部門:採購(供應商)、人力資源、行政後勤、工務、IT、資訊安全 (內部員工)、業務、直營通路、客戶服務 (客戶)、及各子公司代表,調查範疇涵蓋台哥大整體價值鏈。

2.3 人權風險暴露結果:

  • 回收問卷並統計結果,產出「人權風險暴露矩陣」。

整體而言,各項人權指標皆落在「影響程度高,而發生機率與脆弱度低」的範圍內。

為了更嚴謹看待人權議題,仍對「發生機率」、「影響程度」、「脆弱度」乘積最高項目,進行STEP 3管理。

STEP 3 管理:人權議題管理措施(每年)

由價值鏈角度:供應商、員工、客戶、社區(包括所有員工、女性(妊娠中及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員工)、老人、兒童、殘疾人士、原住民、移民勞工、當地社區…等)檢視營運可能存在的風險,盤點,註記管理及改善措施,並每一年追蹤執行結果,彙編人權風險盡職調查報告。

STEP 4 檢討與修正

每2年檢討(步驟2.1),審查我們的現有目標和進展,並留意新的潛在問題,以評估我們的矯正行動的有效性。通過這個持續不斷的迭代過程,我們希望有效地管理人權問題。

每2年進行問卷調查(步驟2.2)與產出「人權風險暴露矩陣」(步驟2.3)。而每年檢視人權風險盡職調查報告(步驟3),以確認執行的有效性。

STEP 5 揭露

將人權政策與盡職調查相關結果對外說明。

詳細人權盡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