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認為塑造充分保障人權的工作環境,與企業永續經營密不可分。認同並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全球盟約》和《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以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與當地法令規範,要求全體員工(含永久聘僱及臨時員工) 、 供應商、承包商及業務合作夥伴之營運活動,共同遵守本公司的人權政策要求,使公司所有成員、及客戶,均能獲得公平有尊嚴之對待。並透過人權評估等盡職調查,加強及提升內部同仁與利害關係人的人權意識。
台灣大哥大人權政策適用範圍及於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組織。本政策分為四大主軸:
我們有策略、有系統投入企業社會責任,從社會真實需求出發,結合企業核心資源,落實企業永續經營的理念;運用核心技術能力以及電信、網路與數位匯流資源,針對社會需求,具體實踐企業責任並創造更大社會效益。
盡職調查範圍:台灣大哥大所有部門及子公司,包含整體價值鏈。並涵蓋新的業務關係,如合併、收購、合資企業等。
指導原則:聯合國《 世界人權宣言 》《 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 》《 信息通信技術行業的商業和人權 》 ,及國際勞工組織的 《 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 》 和國內法令相關法令,如 《 勞基法 》 、 《 性別平等法 》 和其他勞安相關法規。
涵蓋全集團及子公司,價值鏈:員工、供應商,客戶和社區,涵蓋率100%。
| 價值鏈 | 評估機制 | 涵蓋 (實施人權減緩措施的據點) |
評估比例 | ||
|---|---|---|---|---|---|
| 上游 | 供應商 | ESG永續自評估問卷 | 供應商(一階) | 402 | 95% (書面審查率, 詳細請參閱章節:3.4 永續夥伴) |
| 自身營運 | 員工 | 問卷 | 台灣大哥大及子公司 | 10 | 97.6% (發出942份問卷,回收919份。) |
| 下游 | 客戶 | 366家直營店 299家經銷店 |
665 | ||
| 社區 | |||||
結果顯示,15項人權議題指標皆落在「影響程度高,而發生機率與脆弱度低」範圍內。
本公司透過人權評估等盡職調查,加強及提升內部同仁與利害關係人的人權意識,調查流程如下:
依國際規範,如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信息通信技術行業的商業和人權》,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和國內法令相關法令,如《勞基法》、《性別平等法》和其他勞安相關法規,與參考電信與相關科技產業之人權報告,蒐集基本人權、工作環境、機構安全等,每二年檢視「人權議題」列表。
| 項目 | 人權議題 | 2024 變動檢視 |
|---|---|---|
| A | 個資與隱私權保護 | 相關法令修正內容是提高「罰鍰」,現有情境可涵蓋。 |
| B | 童工 | |
| C | 孩童保護 | |
| D | 不歧視及反騷擾 | |
| E | 職場健康 | |
| F | 母性健康保護 | 政府修正「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現有情境可涵蓋。 |
| G | 工作與勞動條件保障 | 政府修正「勞動基準法」, 「最低工資法」,現有情境可涵蓋 |
| H | 強迫勞動 | |
| J | 人身自由與安全 | |
| K | 言論與表達自由 | |
| L | 集會與結社自由 | |
| M | 科技包容性 | |
| N | 社區居住品質 | |
| P | 文化保護 | |
| Q | 生物多樣性 |
2.1 焦點團體討論:
2.2 問卷調查:
2.3 人權風險暴露結果:

整體而言,各項人權指標皆落在「影響程度高,而發生機率與脆弱度低」的範圍內。
為了更嚴謹看待人權議題,仍對「發生機率」、「影響程度」、「脆弱度」乘積最高項目,進行STEP 3管理。
由價值鏈角度:供應商、員工、客戶、社區(包括所有員工、女性(妊娠中及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員工)、老人、兒童、殘疾人士、原住民、移民勞工、當地社區…等)檢視營運可能存在的風險,盤點,註記管理及改善措施,並每一年追蹤執行結果,彙編人權風險盡職調查報告。
每2年檢討(步驟2.1),審查我們的現有目標和進展,並留意新的潛在問題,以評估我們的矯正行動的有效性。通過這個持續不斷的迭代過程,我們希望有效地管理人權問題。
每2年進行問卷調查(步驟2.2)與產出「人權風險暴露矩陣」(步驟2.3)。而每年檢視人權風險盡職調查報告(步驟3),以確認執行的有效性。
將人權政策與盡職調查相關結果對外說明。
詳細人權盡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