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本公司稽核室直接隸屬董事會,稽核人員皆為專任人員,含稽核主管1人及稽核人員11人。

  • 稽核對象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稽核範圍涵蓋所有財務、業務等營運及管理功能,並依法令規定分為十大循環執行稽核。
  • 稽核方式主要為依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之例行稽核,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提出改善建議。
  • 稽核完成後,出具稽核報告提報董事長,並由稽核主管定期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中報告執行狀況及結果,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
  • 督促本公司各單位及各子公司執行自行評估,建立公司自我監督機制,自行評估結果並做為建議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