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ESG政策

我們早已將企業社會責任內化於營運策略發展以及各管理系統與部門的日常營運活動之中,董事會已於2011年1月通過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做為公司長期推動永續的指導原則,此外,我們更於2015年1月進一步通過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下載),從企業根本精神與核心價值為基礎,強調完善治理、重視利害關係人與詳實揭露,並以本業核心技術與服務作為策略取向,具體實踐於環境保護與社會公益等領域。為提升企業永續發展高度,並將本公司ESG執行現況與國際關注趨勢納入政策與守則,於2023年2月由董事會通過更名為「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同時完成修訂。

企業永續發展政策

第一條
以誠信為本,堅決反對任何形式貪腐與賄賂,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均需遵守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與「誠信經營守則」,確保基本社會責任之履行。
第二條
透過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構,回應利害關係人(包括員工、股東/投資人、客戶、主管機關、評比機構、社區/NGO、供應商與媒體) 關注之永續議題,積極提升公司永續價值。
第三條
運用創新賦能之核心技術能力以及電信、網路與數位匯流資源,有效避免資安/網路安全/隱私權資訊外洩等風險;同時,針對社會需求,具體實踐永續發展並創造更大社會效益。
第四條
為達成淨零排放及環境永續目標,採用節能設備與各項環境管理措施,持續改進、創新,降低營運對環境所造成之衝擊,並提高生態效益及保護生物多樣性;協助建構智慧低碳社會,發揮通訊業的關鍵功能,透過各項電子化與行動化之服務,為其他產業與部門降低其碳排放量,最大化避免氣候變遷帶來之衝擊。
第五條
積極規劃風險管理政策、組織架構與風險管理系統,將公司營運可能會面臨到之風險(包含氣候相關風險等),事先予以因應,以達預防之效益。並由「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運作情形,以確保相關風險議題均有效管理。
第六條
重視各利害關係人之平等與人權,依循國內人權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組織,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DHR、國際勞工組織針對工作權利等之要求,確保落實平等與人權。
第七條
認同並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並恪遵當地勞動法令規範,致力打造多元、共融、不歧視與反騷擾之工作職場與實現員工發展雇用平等。
第八條
所有供應商夥伴必需遵守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等永續政策相關規範,以積極提升公司永續價值。
第九條
持續關懷弱勢團體以及在地社區之永續發展,以普及電信通訊與數位資源,提升社會整體數位競爭力與資訊素養。
第十條
以正確詳實與公平揭露之原則,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確保營運資訊透明度之落實。

中華民國100年1月27日董事會訂定

中華民國112年2月24日第一次修訂

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