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機制

台灣大哥大已建立完善的檢舉與申訴機制,以確保公司營運過程之誠信與問責。

專責單位

本公司由稽核室專責處理檢舉與申訴案件。
法務室則負責推動誠信經營相關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之監督執行 事宜,確保制度有效落實。

檢舉保密原則

所有檢舉或申訴案件均依《員工投訴辦法》及《廠商申訴辦法》規範對投訴人或申訴廠商之姓名及身分資訊均予以嚴格保密,確保其安全與隱私。

禁止報復政策

台灣大哥大對於任何形式之報復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
公司已建立明確之保護措施,確保員工、廠商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得以無懼地提出檢舉或申訴。

通報與訓練機制

公司每年均針對全體員工(含董事)辦理《道德行為準則》與誠信經營相關之教育訓練,內容涵蓋內部通報管道及程序說明。
自2014年起,全體員工每年均簽署《廉潔聲明》,以強化誠信經營承諾。
2024年起,所有新進同仁皆完成《道德行為準則》課程訓練並通過測驗。

調查與懲處程序

所有檢舉案件均依《員工投訴辦法》及《廠商申訴辦法》規範,由稽核室負責調查,若情節重大者,調查結果將呈報董事長核閱。
違反規範者之懲處方式(含警告、記過、解僱等)均依《誠信經營守則》第21條明定。

檢舉管道

員工可透過內部投訴系統、「歧視與性騷擾申訴專線」、投訴信箱,或傳真至稽核室進行檢舉(傳真:02-6636-1600)。
供應商與協力廠商亦可透過書面通知或傳真方式,直接向稽核室主管檢舉。
所有檢舉案件均依《員工投訴辦法》及《廠商申訴辦法》規定處理。